已上交实施方案的部门和单位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市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审计处、资产处、图书馆、工会、国际交流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产业发展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设计院、监理公司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上交相关实施方案的部门和单位有:学术期刊中心、规划基建处。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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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