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人发[2009]119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308号)精神,为做好第三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的附件内容,有意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
10月
15日
前,直接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1:《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人发[2009]119号)
附件2:《关于开展第三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308号)
人事处
2014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