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及直属部门:
2015年度教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的完成教职工独生子女信息的采集工作,请2015年调入和本年新生小孩已领取但未上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的教职工,于2015年11月25日之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到学校计生办进行登记,以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准确发放。小孩未满十四岁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将于2015年12月10左右打入教职工银行工资卡,发放标准为双职工20元/月,单职工10元/月。上述事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计生办联系。
联系电话:6111038 联系人:谭老师
特此通知
校计生办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