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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15-11-20   来源:   点击数: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启动,请我校教职工家属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参保缴费。

1.参保对象:①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人员(包括外地户籍人员和学生),②预计2016年度出生的新生儿。

2.参保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51231。预计2016年出生的新生儿须在 20151231前预先参保缴费。外出务工人员,最迟必须在 2016229前参保缴费。

3.缴费标准:新参保对象100/人,续保对象为60/人。

4.参保地点:为城乡居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医保所或社区。住校本部的人员可到高新区医保所(梓山西路高新区政务中心)或梓山湖社区(良茂路,益阳市公安局斜对面)办理,住朝阳校区的人员可到竹山社区(朝阳校区北门东侧)办理。

5.参保方法: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参保。新参保对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医保费到当地医保所或社区办理。续保对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去年的缴费收据或《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费到当地医保所或社区办理。

6.注意事项:根据国家有关医保政策规定,除商业医保外,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能重复参保和多次参保。②益阳地区各县市区的医保政策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7.咨询电话:

高新区医保所  6204712,梓山湖社区  4382681

    赫山区医保所  4425544,竹山社区    423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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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11 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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