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05号)精神和安排,我省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考试)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范围包括2016年1月1日后在岗在编工人。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考核(考试)范围。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二、报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全省本次考核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考核(考试)、公示、发证”的程序进行。我校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1.个人申请和初审(10月27日-11月1日): 申请人申请报名,到人事处填写相关表格,人事处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申请报名地点:人事处217或215。
2.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11月2日-11月7日):初审合格人员输入网址“http://www.zyjnjd.com/hn18/hngk.html” ,登录“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系统” (简称“工考系统”),录入本人信息,并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贴好1寸免冠彩照 。
3.收取报名表和相关材料(11月8日-11月9日):申请人将打印好的登记表交人事处盖章,同时将毕业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1寸免冠彩照交人事处。
人事处将收集齐的申请人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进行复审。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报名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抓紧报名,严格按程序要求填报信息。
相关报名条件和要求请查看附件。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目录表
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