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所有项目原任务书中计划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
2.自2017年起学校不再组织申报校级项目, 原已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未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3.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二、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1.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和教育厅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2.省科技计划项目(材料3份):① 结题表;② 合同;③项目研究报告; ④附件材料。
3.校级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4.其他纵向项目(材料2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
(二)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著作原件;
4.鉴定证书。
(三)说明
1.如立项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2011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报告必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填报程序与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程序相同。系统中打印的验收报告与立项合同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 ;
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然后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湖南城院科研管理群”,群号:152623411)。
三、时间要求
1.市厅级项目、校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2.科技厅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
3.教育厅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4年。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按照《bat·365官方网站(中国)在线登录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2.各类结题材料表格请在科技处网页上(http://kjc.hncu.net)“下载专区”下载;
3.所有项目需填写“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单独提交1份,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4.所有结题材料 (含“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 都请发电子文档到6318709@qq.com;
5.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每年5月10日-5月20日,11月10日-11月20日;
6.材料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08室;
7.联系人:罗东霞,联系电话:6355075 。
附件: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