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通知公告

最新动态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省、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09-05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推荐、选拔2013年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3年学校选拔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人。各教学部门推荐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2013年学校推荐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4人。推荐对象原则上在入选校级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含2013年及往年入选对象)中产生。

二、推荐、选拔条件和程序

按湘教通〔2013355号、湘城院发〔2008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处室及直属单位申报人选归口所属教学部门推荐。

三、材料要求

⒈《bat·365官方网站(中国)在线登录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3份。

⒉《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⒊证明被推荐人选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5年来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学术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应与推荐表一致,SCISSCI EIA&HCIISTP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应按目录装订成册,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其真实性,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

往年已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且符合2013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条件的人选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也需提供上述材料,并直接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7份。

5.以上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于201396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推荐表、推荐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yyszkyc@163.com,逾期按不申报处理。学校确定为2013年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后,再按湘教通〔2013355号要求准备上报省教育厅的有关材料。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推荐文件、通知和表格等附后。

 

 

bat·365官方网站(中国)在线登录人事处

  一三年八月六日

学院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湘ICP备05005365号(备案管理系统)

bat·365官方网站(中国)在线登录版权所有©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