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湖南大学等15所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我校被评为“优秀”等级。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促进我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湖南省教育厅于2010年、2011年先后下发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湘教通[2010]361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湘教办通[2011]65号),依据考核办法,省教育厅关工委对2015年申报考核评估的15所高校进行了评估。由于全校上下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在扎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迎评,最终在评估中获得“优秀”。(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