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现场
李建华谈“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本网讯)
12月
23日
上午,城管楼203教室座无虚席, 1404905、1404906班的这堂思政课上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党委书记李建华教授。在这堂思政课上,李建华与学生们共同探讨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不是官样文章的空洞说教,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灌输,也没有连篇累牍的大道理,整堂课,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李建华通过与学生们的互动交流,对大量社会热点问题、现象和同学们身边事例的剖析,阐述了法治思维及其特性,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的意义和如何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法治社会,好人的基本标准是什么?”以某县中医用自己的积蓄免费为农民治病,却因不慎用药,致人死亡的案例,李建华引出了法治思维的概念。
他认为,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他强调,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从理论意义方面来说,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实现了从“观念“到”思维“的飞跃,实现了从“思维“到”能力“的飞跃,实现了从“权力“到”权利“的飞跃;从实践意义方面来说,是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根本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的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
他认为,养成法治思维必须要树立法律信仰,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形成法治思维习惯。
党政办、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老师参与了听课。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同时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并从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多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思政课”建设。 (孔军)